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法學緒論
Introduction to Legal Science 
開課學期
111-2 
授課對象
社會科學院  社會學系  
授課教師
莊世同 
課號
LAW1050 
課程識別碼
A01 11110 
班次
 
學分
3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7,8,9(14:20~17:20) 
上課地點
社103 
備註
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80人
外系人數限制:2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有兩個主要教學目的:(一)提供入門性的法律基礎知識,(二)對於重要法律議題進行法學思辨與討論。首先,在法律基礎知識的學習上,本課程分別從哲學、歷史、比較、分析及應用五個層面,依序探討下列主題:法律是什麼、法律的歷史發展、法律與其他社會領域、法學中的基本概念、法律的效力及其淵源與種類、法律的解釋適用與漏洞補充、以及《洞穴奇案》一書中精彩的法律推理與論證,期使修課同學對於法學有一概觀性的知識圖像。其次,在對法學基礎知識與基本概念有一定掌握的同時,本課程希望藉由閱讀某些具有批判性和反思性的國內外文獻,以三次專題方式,從不同理論觀點思考(一)法治、民主與平等,(二)人權、尊嚴與法律,(三)性別、階級與法律之間的關係。最後,作為非法律系學生的法學入門科目,本課程除了著重知識上的自主學習以外,也相當重視課程的積極參與,以及對於議題的批判思考和理性討論。 

課程目標
學習法學基礎入門知識與培養批判法律思維能力。 
課程要求
1. 期中考試(選擇題,單選) 50%
2. 期末考試 (選擇題,單選)50%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李太正等合著,《法學入門》(台北:元照,2007)。 
參考書目
【參考書目】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末考 
50% 
筆試(選擇題,單選) 
2. 
期中考 
50% 
筆試(選擇題,單選)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21  課程簡介 第一講:法律是什麼?(上)-人、社會與法律 指定閱讀:《法學入門》,頁5-10。 延伸閱讀:C.G. Weeramantry(維拉曼特),《法律導引》,頁1-12;John Maxcy Zane(贊恩),《法律的故事》,頁2-15。  
第2週
2/28  228和平紀念日,停課一次。
 
第3週
3/7  第二講:法律是什麼?(下)-法律的本質與目的
指定閱讀:《法學入門》,頁10-16。
延伸閱讀:Dennis Lloyd,《法律的理念》,頁1-16;顏厥安,〈自然法與實證法〉,《法令月刊》,54卷9期,頁95-99。
 
第4週
3/14  第三講:法律的歷史發展(上)-古代世界與近代法律史觀
指定閱讀:《法學入門》,頁41-53。
延伸閱讀:《法律導引》,頁12-35。
 
第5週
3/21  第四講:法律的歷史發展(下)-當代法系概述與比較
指定閱讀:《法學入門》,頁54-71。
延伸閱讀:《法律導引》,頁86-91。
 
第6週
3/28  第五講:法律與其他社會領域(上)
指定閱讀:《法學入門》,頁75-104。
延伸閱讀:《法律導引》,頁97-140。
 
第7週
4/4  放假,停課一次。 
第8週
4/11  第六講:法律與其他社會領域(下)
指定閱讀:《法學入門》,頁75-104。
延伸閱讀:《法律導引》,頁97-140。 
第9週
4/18  期中考 
第10週
4/25  第七講:法學中的基本概念
指定閱讀:《法學入門》,頁17-37。延伸閱讀:黃茂榮,《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》,頁80-111 
第11週
5/2  第八講:法律的效力、淵源與種類
指定閱讀:《法學入門》,頁135-143、107-132。
延伸閱讀:顏厥安,〈法律、強制力與命令-由盜匪狀況談起〉,《法令月刊》54卷8期,頁85-87。 
第12週
5/9  專題討論(一):洞穴奇案中的法律推理與論證(上)
閱讀文獻:Peter Suber著,陳福勇、張世泰譯,《洞穴奇案》。
 
第13週
5/16  專題討論(一):洞穴奇案中的法律推理與論證(中)
閱讀文獻:Peter Suber著,陳福勇、張世泰譯,《洞穴奇案》。
 
第14週
5/23  專題討論(一):洞穴奇案中的法律推理與論證(下)
閱讀文獻:Peter Suber著,陳福勇、張世泰譯,《洞穴奇案》。 
第15週
5/30  總結&回顧 
第16週
6/6  期末考